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通知,指出春季气温波动大,是各类自然灾害多发时段,要压实春季防火紧要期各方责任,强化隐患排查、野外用火源头管控等措施,加大火案查处力度,严肃追责问责并强化宣传警示。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触犯森林防火禁令的违法行为
代价太沉重
案例一:林区吸烟,他获刑五年
严禁在林区内吸烟、乱扔烟头
2021年4月20日,周某某无视防灭火条例及禁火令,在高火险期违规携带打火机并避开防火卡点上山,在名为“扎古西”的山坡歇息抽烟后,将烟头随手丢弃,最终未熄灭的烟头引燃杂草林木造成大面积山林被烧毁。
3月21日,四川省凉山州冕宁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4·20”涉失火烧山案件,被告人周某某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案例二:祭祖引发森林火灾,6人被判刑
严禁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2021年3月14日,叶某伟等6人明知在森林防火期内严禁在林区用火,未听从管护人员劝阻,私自携带火种、鞭炮、冥币等进入青海省西宁市城北林区自家坟地祭祀。上坟人员未将祭祀燃烧余灰及香等彻底处理熄灭便离开,纸钱余灰等被风吹到相邻的下风向可燃物丰富的林地上,复燃点燃旁边杂草,继而引发森林火灾。
2022年3月3日,被告人叶某伟等6人因犯失火罪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其余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例三:烧秸秆引发大火,拘留十日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一男子露天焚烧秸秆,导致火烧连营引发成片大火。目前,该男子因过失引发火灾被行政拘留十日。
严禁烧田埂草、烧秸秆、烧荒等
案例四:林区“吃鸡五人组”被处罚
2021年1月,5人在四川省凉山州一国有林区内生火吃烤鸡,被护林员发现当场制止,最终,5人均被拘留十日并处以罚款五百元 。
严禁在林区内野炊、烧烤、点篝火等
安全提示
3月22日,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向四川、云南两省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当前我国大部分地区陆续进入春季防火紧要期,触犯森林防火禁令,将面临何种处罚?一起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