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待日每周安排一次,时间为周三下午3:00—5:00,如遇节假日则向后顺延一周,特殊情况可临时安排。接待地点为会计楼110B室。
二、接待对象为: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三、接待日主要接待受理的事项:
(一)师生员工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关系切身利益的问题;
(二)师生员工对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稳定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其他需要学院研究解决的问题。
四、接待日实行预约登记制度。拟参加接待日的来访人员须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通过 (kjxyzhb2021@163.com)邮箱进行预约,在预约中简明扼要阐述问题及相应的诉求。
五、接待日每次由1位学院领导负责接待工作。负责接待的学院领导需妥善统筹安排好工作,保证按时参加接待日工作。若因故不能参加,须提前告知综合办,由综合办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安排。
六、负责接待的学院领导应当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听取各方面反映的情况,解释学校各项工作。
七、对于来访人反映的事项,能够当场解决的,由负责接待的学院领导现场答复,提出处理意见;不能当场解决的,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填写限时办理单。
八、来访人员需服从接待安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依法有序反映情况和问题,反映同一问题的群体应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无理闹访缠访、妨碍正常接待工作秩序。
附件:1.会计学院领导接待日预约登记表
2.会计学院领导接待日意见处理单
会计学院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1
会计学院领导接待日预约登记表
编号: 预约日期: 年 月 日
预约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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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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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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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人 身份 |
□学生 □教职工 □离退休人员 □其他人员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联系方式 |
手机号码: |
电子邮箱: |
预约访谈 事项类别 |
□学生管理 □教学管理 □招生就业 □后勤服务 □党风廉政 □劳资待遇 □法务纠纷 其他_________________ |
预约访谈事项(如有书面材料可作为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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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会计学院领导接待日意见处理单
编号:
接待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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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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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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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接待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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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问题 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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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领导 批示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承办部门(单位)落实处理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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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人对处理结果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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