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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学校美育工作的通知
2021-01-27 12:59 团委 

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学校美育工作的通知

团委工作通知〔2021〕005号

学生工作处工作通知〔2021〕007号

 

各二级专业教学学院:

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学校美育工作的通知》(津教体美劳函〔2021〕1号)精神,现就做好学校2021年寒假美育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寻找青春记忆 献礼建党百年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月至2月底

三、活动安排

(一)以文化人,用好社会资源,丰富寒假文化生活

利用寒假时间就近就便开展美育体验实践活动,学生可用好公共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院团等线上和线下公共文化艺术资源,有针对性的开展文化艺术鉴赏,引导学生美育体验实践,逐步形成良好的审美素养。团委将在微信平台开展“带你逛逛家乡的博物馆/艺术馆/展览馆/庙会”的活动推送,以照片配文字、视频方式,介绍学生家乡的公共文化艺术资源。

各团总支按照附件1要求选报3件质量优的作品,2021年2月7日前报团委。

(二)以美育人,做到快乐每个人,快乐每一天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为重要载体,掀起广大团员青年学“四史”、学讲话、学党的先进理论知识的热潮。团委将在微信平台开办“商职青听”栏目,每周定期推送“诗词鉴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原文、“歌曲欣赏”等活动。

各团总支按照附件2要求选报5篇质量优的作品,2021年1月28日前报团委。

(三)温润心灵,丰富审美体验,开阔精神视野

开展“寻找青春记忆 献礼建党百年”主题故事征稿活动,结合学习和实践,深度挖掘身边榜样,通过向身边的师长、老红军、优秀青年代表等人员寻访共青团记忆,也可通过向优秀毕业生代表、学生团员青年代表、各类评奖评优获得者邀稿,引领广大青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021年2月1日前每个学院至少上报3篇稿件,见附件3。

(四)精心策划,传递温暖,营造温馨节日氛围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下,积极引导学生与家庭长辈唠家常、共劳动,通过短视频方式展示每个民族、每个地区、每个家庭的节日氛围,充分开展“镜头下的年味”实践活动,及时展示优质作品。

(五)以美培元,强化管理,形成美育成果

结合《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做好2021年学校大学生寒假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工作的通知》(团委工作通知〔2021〕2号)精神,统筹做好学生寒假美育教育引领工作,根据《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展示活动的通知》、《关于举办首届天津市大学——中学科普创新大赛学校选拔赛的通知》两个文件,整合遴选优质作品,鼓励学生通过声乐、民乐、吉他弹唱、独舞、诗词朗诵、中国画、书法、剪纸、短视频制作等方式,及时反馈,时时上报活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疫情防控长城。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禁止线下实践活动,在低风险地区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做好防护情况下,适当开展线下活动,鼓励通过云组队、云展示方式开展上述活动。

(二)加大宣传,提升效果。各学院积极组织开展,按时上报活动材料,通过团委微信平台发布,各学院通过转发的形式宣传此项活动,

(三)周密部署,提升育人效果。假期活动较多,各学院整合活动内容,按照各项活动部署,按时申报各类活动材料,形成活动总结,开学后开展经验分享交流活动,提升团属品牌化活动质量。 

 

附件1:“带你逛逛家乡的博物馆/艺术馆/展览馆/庙会”素材报送模板

附件2:“商职青听”栏目素材报送模板

附件3:“寻找青春记忆 献礼建党百年”主题故事征稿上报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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