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首届天津市“大学——中学”科普
创新大赛学校选拔赛的通知
团委工作通知〔2021〕004号
各二级专业教学学院团总支及教工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给孩子们的梦想插上科技的翅膀”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教委、市科学技术局、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首届天津市“大学——中学”科普创新大赛的通知》(津教科函〔2021〕2号)精神,提升我校青年学生和教师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学素养,进一步营造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社会氛围。现定于近期举办首届天津市“大学——中学”科普创新大赛学校选拔赛,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科技创新,科普育人
二、参赛范围
在籍在校全日制大学生。
学校青年教师、辅导员。
三、赛事内容
大赛分为科普讲解、科学实验展演、科普微视频三大模块,参赛选手可自行选择对应的赛道,同一作品只可报名一个赛道,已在天津市科普讲解大赛、科学实验展演汇演、科普微视频大赛中荣获十佳选手或作品的不再参加本次活动。相关要求如下:
(一)科普讲解
参赛者自行确定讲解主题,可采用PPT、讲解道具等。参赛选手可根据自己相关专业及擅长领域自拟题目,内容可围绕当前科技热点、重大科技成果、科技发展史、文学艺术、经济金融、社会治理等方面。讲解内容要具有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以提升大中学生科学素养为目标。讲解时间限定为4分钟以内。
(二)科学实验展演
参赛者以科学知识和科学现象为主题,将科学原理与科学实践相结合,根据自己相关专业及擅长领域自行选定科学实验。实验表演可以是独自一人或多人演示,实验表演形式不限,但内容核心要传播科学思想、科学知识或传授科学方法。演示过程要符合实验操作要求,保证安全性。实验演示时间限定为6分钟以内。
(三)科普微视频
参赛作品须是参赛者原创视频动画,参赛作品不得包含不良内容,作品中所出现的文字、语言、场景、背景等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参赛者根据自己相关专业及擅长领域,自拟题目,要求立意新颖,具有理论支撑,参赛选手可自行选择主题及表现风格。视频动画时长在1-5分钟。
四、赛程安排
(一)日程安排
2021年1月—2月21日,各团总支培育团队、选拔作品;
2021年2月27日前,以团总支为单位提交报名材料和参赛作品;
2021年3月初,进行校内评审;
2021年3月5日,择优上报大赛组委会。
(二)报名方式
1.参赛选手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见附件1)和参赛视频;参赛作品的选题方向、评价标准、提交格式及相应参数,详见附件2-5。
2.大赛不接受个人作品报名,各团总支2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团委。包括:
(1)《报名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wzytw2020@163.com;
(2)加盖团组织公章的纸质版《报名表》、《汇总表》,及视频材料一并报送。
3.各团总支、教工团支部提交各类作品不少于3件。
五、赛事声明
(一)作品内容
重点围绕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繁荣科普创作,集中展示新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提高全民科学意识和科学素养,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并符合以下要求:
1.参赛选手承诺其参赛作品内容是健康的。所谓“健康的”,包括但不限于“不庸俗”、“不低俗”、“不媚俗”,艺术上有借鉴作用,或有利于提高公众艺术欣赏水平。
2.参赛选手承诺参赛作品内容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
(二)知识产权
1.未经本大赛组织者的许可,参赛选手无权使用或许可使用、复制或开发本大赛组织者的称谓以及本大赛知识产权。
2.本章程未通过明示、暗示或其它方式授予参赛选手对目前或今后由大赛组织者拥有或控制的任何版权、专利权、商标、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享有任何利益。
3.参赛选手对参赛作品享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由侵犯知识产权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由于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引起大赛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大赛造成的全部损失。
4.本大赛组织者有权将参赛作品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出版、印刷、广播、影视等形式,并不再给付相应报酬。
(三)合理使用
参赛选手授权天津市“大学-中学”科普创新大赛组织者或本大赛授权主体为宣传、节目制作、节目播出等与天津市“大学-中学”科普创新大赛安排有关的目的,合理及免费使用其姓名、肖像、创作的参赛作品及参赛选手提交本大赛的个人信息。
附件 1.天津市“大学——中学”科普创新大赛报名表
2.天津市“大学——中学”科普创新大赛选题参考
3.科普讲解要求及评价标准
4.科学实验展演要求及评价标准
5.科普微视频要求及评价标准
6.天津市“大学——中学”科普创新大赛报名汇总表